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纪检监察网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72489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2018年下半年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以“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学院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开展、上下联动、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促进自我反省,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律,洁身自爱,转变作风,筑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御腐败行为,大力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改革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四个一”警示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政策文件。以部门为单位,认真进行岗位风险点排查,建立台帐,让每个人在查找问题风险点的基础上,深刻剖析,自我反省,有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和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警钟长鸣,用好自己手中职权,认真履职尽责。(责任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完成时间:930日之前)

(二)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以严格遵守党的“六项纪律”为内容,本学期学院党委书记要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党员以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谈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谈履行“一岗双责”和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谈个人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廉政谈话,主动向组织交心,敢于向组织反映自己或他人在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谈话中接受廉政教育。(责任部门:各院部、处室、中心;完成时间:1031日之前)

(三)参观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018下半年,学院将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一次警示教育。通过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和深刻忏悔,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以强烈的思想震撼和精神洗礼,增强“不敢腐”的自觉。(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完成时间:1115日之前)

(四)撰写一篇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参加警示教育的每名党员干部要认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把反面典型当作一面镜子,对照反思,谈感受、谈不足、谈警醒,认真检视自己能否保持定力、抵制诱惑,思考自己如何能够守牢底线、不越党纪“红线”、不碰法律“高压线”,让警示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切实做到廉洁从业。(责任部门:各党总支、支部;完成时间:1130日之前)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警示教育活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体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警示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教育的重要抓手,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接受教育。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落实措施,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保证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三)营造氛围,确保实效。根据警示教育活动安排,加大宣传,充分利用网站、OA办公系统、新媒体平台、宣传板报专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活动动态,大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警示教育成果。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党总支、支部、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各项活动完成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刘凯,电话:8605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