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成都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媒体报道我校音乐与舞蹈学院曾某学术著作涉嫌抄袭的相关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调查组,严肃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对涉及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
经核查,曾某专著《高校音乐教学探究》存在多处段落与他人著作重合、引文标注不规范、标注不实等科研失信情形;英文论文“A Music Curriculum Integration and Reconstruction ModelBased on Advanced Iterative Reconstruction Algorithm”“A Data Mining-Based Evaluation Technique for Music Teaching”存在引用与论文无关文献的科研失信情形。上述情形构成学术不端。
依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对曾某处理如下:免去其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委书记职务,撤销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取消其科研项目申报、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晋级、评奖评优等资格36个月,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驻校纪检监察组已对此进行立案审查。
学校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将以此为鉴,全面加强师生科研诚信教育,深化严谨治学的科研作风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来源:成都大学)
【学思践悟】
1.高校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做到岗位履职与学术自律两手硬。作为院系师德建设直接领导责任人之一,必先严于律己,不能对自己放宽学术标尺。职务头衔不能掩盖学术缺陷,权力地位不能成为学术失信的挡箭牌。
2.破除“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功利思想。无论是专著撰写还是论文发表,要严守引文规范,敬畏学术规则,摒弃靠堆砌成果换取职称、职务晋升的投机心态,认清各类隐形科研失信同样会受到严肃追责。
3.健全对管理岗干部学术成果的监督审核。对学院领导干部学术成果要同等严格开展学术把关,破除身份滤镜,做到无论职务高低,学术诚信标准一致,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
4.坚持纪法监督与科研诚信监管贯通协同。对党员教师学术失信问题,在落实科研失信相关处置规定基础上,纪检监察机构同步介入核查,推动学术惩戒、岗位处理、党纪处置一体实施,把廉洁要求深度嵌入师德师风建设与科研诚信管理全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