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廉政谈话的通知

发布者:纪检网发布时间:2021-10-18浏览次数:2139

各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根据工作安排,学院纪委决定开展 2021年度廉政谈话工作。

一、廉政谈话的目的

廉政谈话是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强化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手段,是避免或减少党员干部犯错误的重要方法,也是了解党员干部有关情况的必要途径。发挥好廉政谈话的作用,对于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廉政谈话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着重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业,与党员干部面对面沟通思想、交流情况、提出要求。

二、谈话内容

结合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落实集团党委、学院党委部署要求,聚焦落实“一岗双责”、推动重点任务、本人廉洁自律情况等,主要谈四个方面:

1.聚焦落实“一岗双责”。重点谈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部门和所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情况。

2.聚焦推动重点任务。重点谈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落实集团党委、学院党委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3.聚焦廉洁自律情况。重点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4.统筹兼顾其他方面。兼顾谈话对象及所在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小组9月份发布的提醒函内容),以及其他需要提醒或询问的问题。

(以上内容主要适用于和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谈话,和其他党员或重点岗位人员谈话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三、谈话对象

谈话对象为全院党员及重点岗位人员。

谈话分层次进行。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分管教学院领导与二级院部院长谈、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与二级院部书记谈);纪委书记与重点岗位负责人谈话;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党员干部以及风险防控重点岗位人员谈话。

四、谈话形式

  一般采取“一对一”单独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一对多”集体谈。

五、有关要求

1. 谈话人要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结合廉政谈话汇报材料,点明存在的廉政风险或者防控的薄弱环节,直面问题“短板”,提出意见建议。

2.谈话对象要立足岗位职责,紧密结合本人思想、工作、作风实际,重点谈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廉洁从业情况。谈话对象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见附件1),于确定的谈话时间前一周将汇报材料电子版报谈话人审核。

3.谈话工作于11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谈话人和谈话对象确定。谈话记录人由谈话人指定。

4.谈话结束后,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汇报材料和谈话记录交纪委办公室存档,其他党员干部的由各部门存档。

 

 

 

附件1附件1:廉政谈话汇报材料(谈话对象姓名).docx

附件2附件2:廉政谈话记录(谈话对象姓名).docx

 

 

中共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1015